十三、我以前在外地上班,现在回眉山了,医保该怎么办?
答:若回眉山后有新单位继续就业参保,可待单位办理您的参保登记缴费后,将原参保地医保关系转移回眉山;若回眉山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请到市县医保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缴费后,将原参保地医保关系转移回眉山。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医保关系转移,转入到我市参保后,如果使用的是社保卡,需到市县人社局社保卡服务窗口更改社保卡归属地(原参保地为省内)或重新办理社保卡(原参保地为省外);如果没有申领医保电子凭证的,请及时申领,已申领的,在使用时根据医保关系转入属地选择眉山市市本级或者区县。
十四、我得了高血压,去药店买药报不报?
答:需要办理门诊慢特病或“两病”备案登记,登记后可以报销。2级及以上高血压职工医保可以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报销,居民医保可以在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报销;1级高血压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
十五、买了医保,看门诊报账不?
答:可以,职工医保可以在定点医药机构报销,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年、退休人员150元/年;支付比例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居民医保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限额200元/人·年,报销比例为60%。
供稿:曹纹惠
编辑:李丽媛
审核:朱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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