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第20号通告

洪雅融媒 2022-04-02 10:45 95404


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国内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防线,巩固全市疫情防控成果,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觉履行个人主动报备义务

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眉山疾病防控”“健康眉山”等微信公众号每日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最新防控提示》,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眉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省外来(返)眉人员、红黄码人员,应在抵眉后2小时内通过“入眉报备”小程序或者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入住酒店主动报备。倡导所有外省来(返)眉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能提供的应在抵眉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

二、强化高风险地区人员管理

14天内从上海市来(返)眉人员实施以下管控措施: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眉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海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道来(返)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上海市除以上地区来(返)眉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对3月14日至23日,有上海旅居史并已解除管控的来(返)眉人员,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

旅游景区和电影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要求,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餐饮单位要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地区防控

严格落实街镇干部、网格员、基层医务工作者、民警、志愿者“五包一”基层防控责任制。认真做好小区和村口出入管理、外来人员排查登记、居民防控措施落实等工作。充分利用大喇叭、海报横幅等传统方式和“两微一端”等现代化手段,广泛开展防疫宣传,营造群防群控浓厚氛围。

五、规范“四类药品”登记销售

各类药店、诊所要严格落实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度,严格执行测温、查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对购药人员身份证原件进行认真核对并予登记,必要时登记手机号码予以回拨确认,保证登记信息真实准确;对持无效身份证明或不愿登记信息的,不予售药。一律暂停“四类药品”的网络销售。

六、严格“清明”“五一”期间管控

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防疫工作,支持配合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体温、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文明有序开展祭扫等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控人员聚集。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

七、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

广大群众要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前往麻将馆、棋牌室等人群密集和相对封闭的场所。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等疑似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检测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请符合条件但尚未接种,以及未完成全程接种、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主动完成疫苗接种,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同时,教育引导身边亲友做好个人防护、配合防疫工作。

特此通告。

眉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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