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心城区校园周边和夜间机动车限时停放的通告

洪雅交通警察大队 2021-09-17 11:17 18217


为缓解我县中心城区校园周边和夜间停车难等问题,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特通告如下。


一、校园周边车辆临时停放规定


结合我县中心城区校园周边停车需求现状,经实地调研论证,对以下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设置限时临停区域,临时停放区域以提示标牌为准。


(一)实验小学 7时40分至8时30分、17时30分至18时30分。


(二)康才幼儿园 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7时50分(经与时代帝景物业公司沟通协调,目前学生接送车辆可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停放,1个小时内不收费)。


(三)博苑幼儿园 8时至9时30分、16时50分至17时40分。


(四)第二幼儿园 8时30分至9时、17时至17时40分。


(五)蓝天幼儿园 8时至9时30分、15时30分至16时。


(六)元迪幼儿园 8时至9时10分、16时50分至17时20分。


(七)洪雅第一小学 7时30分至8时30分、17时20分至18时30分


二、夜间停车相关规定


(一)在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于21时至次日8时在中心城区各路段规范有序停放,不予处罚。在人行道、绿化带、消防通道、斑马线等区域停放,或者超出规定时段停放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允许机动车于19时至次日7时在公交车车位规范有序停放。超出规定时段停放的,依法进行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有序停放。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处理。


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9月17日


编辑:何清

审核:赵勇

评论 1

  • hy63864 2021-09-17

    正街上长期车位一辆车停放三五天甚至更久,公共资源都变成自己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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