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受理的第一案到底是啥案情?

川报观察 2021-07-22 11:47 2080

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

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中国法庭”全媒体直播活动在四川启动。第一站与我省高院联合,聚焦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设立以来受理的第一案。当日,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受理的第一案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进行协调会。那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受理的第一案到底是啥案情?造成了啥影响?为啥不直接进行开庭?

莫慌,记者来慢慢告诉你。

在雅安市芦山县一处废弃的煤矿内,一伙人聚集在一起利用非法收购的废旧电池进行炼铅活动。在冶炼过程中,他们将炼铅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场外河渠,将有害空气直接排放到空气中对周边生态环境以及紧临的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威胁。

当地公安部门在得到线索以后,迅速侦破此案,将张某某等9人抓捕归案。经法院审理,该9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后,环保公益组织中华环保联合会和绍兴市朝露环保公益服务中心就此向集中管辖法院——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张某某等人尽快对乡村进行清理和拆除,赔偿因为有害物质损害生态环境产生的损失费用等,并在省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鉴于该案现场紧临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报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将案件交由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

由于本案主要被告仍在服刑,为了防治污染扩大,四川大熊猫国家公园生态法庭积极与当地沟通协调,已经对非法冶炼厂区采取现场拆除及清运等应急处置措施。

为啥要进行现场协调不直接进行开庭?大熊猫法庭的法官告诉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表示,公益性诉讼案件,把修复放在第一位,案件的审理可以在环境修复以后进行。在判刑以后,当地的党委政府进行了前期的应急处置,在处置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废弃物。针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责任,相关公益组织提出了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承担环境修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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