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作品
2019、2020年度作品
参评对象
洪雅籍人员、在外人员创作的文艺作品,外地人创作的在标题和内容上直接反映洪雅、宣传洪雅的文艺作品;
洪雅县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的社科研究成果
申报材料
1.填写申报表;
2.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3.获奖或发表作品、获奖证书、赛事相关文件资料(含评奖办法、奖项设立、主办承办单位情况等)原件或复印件。
注:文艺作品奖申报表及佐证资料均一式5份,社科成果奖申报表及佐证资料均一式3份,装订成册。
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20日
材料递交地址
文化街85附6号县委宣传部文联(103)、社科联(107)。
刘海燕,028—3740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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