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路怒症” 小车高速路上别客车肇事司机遭起!

川报观察 2020-08-06 10:06 1302

川报观察记者 陈松

记者8月5日从省高速公安一分局获悉, 7月21日,省公安厅高速公安一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人称自己是一位大客车司机,7月20日行经成绵高速公路广汉段时,被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多次恶意别车,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驾驶,当时自己的大客车上还搭乘了数十名乘客,该小客车恶意别车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自己的行车安全和车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性质十分恶劣,希望公安部门能调查处理。

接到群众举报后,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形成工作专班,对相关情况展开了深入全面的调查。通过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资料,迅速锁定了白色小客车的车辆信息和驾驶人信息。7月21日当天,就将白色小客车驾驶人唐某传唤到了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过调取路面监控视频、行车记录仪和当事人的陈述等证据材料,整个事件发生的经过得以还原。

7月20日14时53分许,杜某驾驶川B52423号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15人)行驶至成绵高速公路广汉段时,因路面车流量较大,杜某为了加快车速通过,在未正确判断现场通行情况和后方车辆跟车距离的情况下,就将所驾驶的大客车强行由客货车道向小客车道变道行驶。大客车突然变道加塞的行为导致后方小客车道内的由唐某驾驶的川A39HR7号白色小客车急刹车并向左紧急避让。唐某因无法控制自身愤怒的情绪,遂产生报复心理,立即驾驶车辆超车至大客车前方,采取多次强行变道并踩急刹车的违法行为,阻扰大客车正常行驶。杜某驾驶大客车减速并变道避让后,唐某依然故意驾车在前方连续干扰大客车正常行驶,造成了现场通行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路面的行车安全。

在进一步固定证据后,2020年8月4日,高速公安一分局对杜某驾驶大型客车违法变道影响后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并对将该违法行为抄告其所属的相关监管单位。对唐某驾驶白色小型客车多次恶意别车、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8月4日晚送至广汉市拘留所执行拘留。

高速公安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安全第一。请司机朋友们自觉克服“路怒”情绪,遵章守法行驶,礼让文明驾车;路上遇到“路怒症”,理性平和,不开斗气车,及时固定视频照片证据,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举报,四川省高速公安统一报警电话“96122”已正式启用。高速公安接下来将进一步针对“路怒”引发的强行变道、强行别车、恶意加塞等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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