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洪雅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安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增强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度,现将洪雅中心城区新增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及设置点公告如下:
一、新增位置及抓拍功能
位置1:351国道2925公里(原106线与绕城路红绿灯路口)
功能: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位置2:瓦屋山大道(瓦屋山大道与西环线红绿灯路口)
功能: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二、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共创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供稿: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评论 0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