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2025年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小学:招收2025年8月31日前(含31日)年满6周岁,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收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应向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招生管理
(一)坚持划片招生。县教体局按照“适龄、免试、就近”原则,结合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及学校布局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片区,学校严格按招生片区实施招生。
(二)严控招生计划。各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变更招生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严禁所有年级新产生55人以上大班额。对超计划、违规选拔、增班转学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三)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以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当地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县教体局与县残联等部门对接,“一人一案”分类安置,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和送教上门等方式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五)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上级相关要求落实符合条件的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队伍人员、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抗疫一线医务人员、高层次人才、进藏干部职工、“优才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优待政策,以上人员于5月9日前持相关部门认定并加盖公章的材料、户籍材料到县教体局查验后,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其他情况入学。多孩家庭可申请长幼同读,监护人在5月19日—5月30日带户口簿、大孩学籍卡到县教体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五、学位申请方式
我县2025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均通过“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和录取。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按各批次时间到拟就读学校参加现场预审,通过后在学校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和确认,凡未通过招生系统报名的为无效报名,将不予注册学籍。
六、学位申请时间
(一)“幼升小”招生批次及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户籍生,即户籍在拟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购房已入住随迁子女,即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产权房屋在拟申请就读学校招生片区的适龄儿童。家长5月10日持相关材料到拟就读学校参加现场预审,通过后再网上报名;学校5月12日—15日集中开展资格复审,5月16日锁定学位。
第二批次: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可按批依序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经商地、务工地区域申请)。家长5月17日持相关材料到拟就读学校参加现场预审,通过后再网上报名;学校5月19日—22日集中开展资格复审,5月23日锁定学位。
(二)“小升初”招生批次及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片区内对口直升,家长5月6日直接在网上申请学生毕业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学位;学校5月7日—8日集中开展资格审核,5月9日锁定学位。
第二批次: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按批依序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户籍生、购房已入住随迁子女。家长5月10日持相关材料到拟就读学校参加现场预审,通过后再网上报名;学校5月12日—15日集中开展资格复审,5月16日锁定学位。
第三批次: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可按批依序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5月17日持相关材料到拟就读学校参加现场预审,通过后再网上报名;学校5月19日—22日集中开展资格复审,5月23日锁定学位。
(三)小升初跨区(县)外出就读
小学毕业生因户籍、住址、监护人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到其他区(县)申请就读初中的,由家长到现就读小学提交印证材料,学校出具跨区(县)就读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家长6月20日前带申请表及印证材料先后报拟就读、现就读区(县)教体局审核并签署意见,县教体局按程序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七、学位申请材料
(一)户籍生、直升学生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最新户口簿首页和学生页。
(二)购房已入住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②儿童少年与房屋产权人(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同一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③所购房屋房产证(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房产证的,应提供网签购房合同等材料);④该套房屋最近三个月以内水电气缴费票据。
(三)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②儿童少年与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同一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③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相关证明;④法定监护人2025年3月1日前注册的营业执照及店铺近期营业照片(含店招、门牌号、经营实景)2张。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提供:①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②儿童少年与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如同一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等);③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或相关证明;④用工单位为务工人员(法定监护人)购买最近三个月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如果符合条件的经商、务工人数超过学校剩余学位数,剩余学位按照经商、务工各50%的比例进行分配。以经商申报学位的人数超过经商批次剩余学位的,按照营业执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录取;以务工申报学位的人数超过务工批次剩余学位的,按照务工人员在本片区内连续购买社保时间长短排序录取。如果营业执照登记在同一天或社保购买时间相同,而学位不足的情况,则现场抽签录取。
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学位申请成功后不能再申请其他学校学位。家长应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学位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材料审核贯穿招生报名全过程,如发现材料弄虚作假,该生该批次申请结果作废。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没有按时在招生片区学校申请学位而学位已满额的,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八、招生咨询电话(请在上班时间拨打)
县教体局:37403192
实验小学睿薇校区: 13550558810 李老师
13708168975 周老师
洪雅一小:13198366610 袁老师 19383391660 樊老师
致远学校:13990397446 余老师 13679657356 郭老师
田锡小学:15378622080 赵老师 18381155527 张老师
将军小学:18398656185 马老师 18048838138 吴老师
实验中学:13548226006 殷老师 13980371310 江老师
田锡中学:13890349878 李老师 13778817030 朱老师
花溪中学:13518407007 杨老师 18080365080 王老师
洪雅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4月8日
编辑:杨泽方
审核:余能炘
评论 0
还没有添加任何评论,快去APP中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