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洪雅县党史和地方志编纂中心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主持召开与县史志编纂中心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对认识巡察监督重要意义、支持配合巡察组工作等方面作了安排部署,县史志编纂中心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要求,县史志编纂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巡察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保障党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坚决支持、主动配合巡察工作,完成好县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强调,县史志编纂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以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把准政治方向,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推动党的大政方针政策一贯到底、落地见效;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强化政治责任意识和同题共答意识,主动查摆问题,主动接受监督,对巡察组交办的事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严格遵守巡察纪律,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县史志编纂中心主要负责人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落实巡察部署,以端正的态度配合好巡察工作,以务实的作风抓好巡察整改,确保巡察成效常态长效。
据悉,县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县史志编纂中心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6月1日—6月30日)设专门信访电话:028—37411156,电子邮箱:hyxwd2xcz@qq.com,并在县史志编纂中心办公室(文化街85号附6号)设置了信访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县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史志编纂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编辑:胡涛
审核:余建华
签发:许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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