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一个机会摆在我面前
但是我没有珍惜
等到被抓后才追悔莫及
如果执法人员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
我一定要说
对不起,我真的不该在禁渔期捕鱼……
春天是各种鱼类产卵的季节,因此国家将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定为禁渔期,在禁渔期内禁止一切生产性捕捞活动。然而,总有人不顾国家法规,在天然水域里捕捞鱼。近日,抖音上一个叫“粮民”用户不时发布一些在天然水域捕鱼的视频,并通过朋友圈销售渔获物。
法律不是儿戏,违者必究!!!
2020年4月29日,执法人员通过在线监控系统发现有4艘船正在城东电站大坝下游青衣江内驾驶木船下网捕鱼。渔政执法人员随即驱车赶到违法捕鱼地点,兵分3路形成合围,18点30分左右将其中1名违法捕捞者当场挡获。渔政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掌握了另3名违法捕捞人员的信息后,立即通知其本人配合渔政执法部门调查,现3人已主动到县农业农村局自首,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温馨提示:2020年4月1日,新的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已颁布并实施,对于违法捕鱼者将处以不低于1.5万元的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在这里小编不得不啰嗦两句: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为了可持续发展、为了后代有鱼吃、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大家一定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不要在禁渔期捕鱼,
更不能采取
电鱼、炸鱼或毒鱼等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无小事儿!
小编希望每位小伙伴都能行动起来,
对非法捕捞说“不”!
及时劝阻非法捕捞行为,
共同守护洪雅美好水环境~
来源:宋明刚
评论 1
hy43106 2020-05-16
尤其是毒鱼的,请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