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零时至27日零时,对洪雅县境内小型汽车轻微交通违法,洪雅公安交警将实行“只警告不处罚”的举措。
具体包含以下四类轻微交通违法:
1、未按规定临时停车,未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未携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
3、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放置临时号牌的;
4、因不熟悉道路,违反导向车道通行和初次误入单行线、禁止机动车通行路段的。
对情节轻微、经交通警察现场指出且违法行为人立即纠正的以上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洪雅公安交警将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洪雅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假日出行,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洪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月20日
编辑:何清
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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